![]() |
|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程序
一、 本业务受理对象为: 1、 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0周岁南海区户籍居民。 2、 符合佛社保[2005]240号文"延后缴费"的本区籍居民。 二、 申请人需提供下列资料: 1、 户口簿原件(地址页、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五份; 3、 社保手册(曾在南海参保人员)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 南海农业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5、 大一寸彩色近照一张。 三、 办事程序: (1) 申请人持上述资料到业务代理窗口填写《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申请表》。 (2) 业务代理窗口审核申请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参保条件,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 申请人选择申报缴费工资额和参保项目。 (4) 业务代理窗口与申请人签订一式两份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代理协议书》和一式三份的《代理扣缴社会保险费授权书》,代理关系即时生效至每年6月20日止(协议到期再续签)。 注: 申请人每月必须在10日前按足额存款,以便银行托收社会保险费;如每月20日前(不含20日)因余额不足造成当月不能托收的,即视作自行放弃双方代理关系,并由各业务代理窗口作停保处理(医疗待遇随即暂停)。如需继续参保的则应重新签订相关协议后再办理参保手续(重新参保满三个月后才能再享受医疗待遇)。
|
网站备案编号:粤ICP备05092891号
版权所有:佛山市南海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