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委托招聘流程


  凡属初次办理委托招聘的单位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前往南海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或单位所属地的劳动保障分局办理招聘手续。
  招聘单位填写由就业服务中心或劳动保障分局提供的《单位招聘登记表》,注明所需招聘的工种,人数和待遇要求。填写完毕后连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交给工作人员。
  委托招聘期限一般为三个月,招聘信息到期后系统将自动归档。若单位需续招,可通过传真招聘信息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本中心,也可亲自携以上资料到中心或劳动保障分局办理续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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